发布时间:2006-02-14浏览次数:1095
根据宁公文[2006]2号文件,我院于近日被南京市公安局表彰为“2005年度全市文化保卫系统保卫机构先进集体”;保卫处唐利国同志被表彰为“2005年度全市文化保卫系统保卫机构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