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营造和谐校园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廉政的节日,根据省驻交通厅纪检组、省教育纪工委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政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要不断创新教育的载体和方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倡议书以及廉政承诺,组织观看有关电教片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节假日期间多学习,多参加一些有益的文娱活动,增强教育的感染力、说服力和有效性,做到警钟长鸣,营造廉洁氛围,并充分展示我院教职员工勤奋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发扬优良传统,坚决制止一切奢侈浪费行为。
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各部门要严禁借岁末年初之际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要减少茶话会、联欢会;除学院组织的全院教职工联欢,慰问离退休人员外,不得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宴请吃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领导干部要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不得接收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及其它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业务单位的礼金、礼品;不得接受所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一旦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一律先予以停职,再进行处理。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生活。
院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困难群众放在心上,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困难教职员工家庭的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进一步形成帮扶困难师生的整体合力。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望各级党组织和部门把做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6115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