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报送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政[2008]49号)、《关于报送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政[2008]50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请申报人员认真领会上述文件精神,并严格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于
特此通知。
附件:
1、苏交政[2008]49号。
2、苏交政[2008]50号。
3、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请到下面网址查询:http://www.jscd.gov.cn/art/2007/9/1/art_980_54710.html。
人事处
二○○八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