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9浏览次数:1856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报送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政[2008]49号)、《关于报送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政[2008]50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请申报人员认真领会上述文件精神,并严格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于523日前报学院人事处(明德楼405)。联系人:童爱华、楚楠;电话:86115017

特此通知。

附件:

1苏交政[2008]49号

2苏交政[2008]50号

3、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请到下面网址查询:http://www.jscd.gov.cn/art/2007/9/1/art_980_54710.html

人事处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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