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了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咨询与指导,进一步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拟对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分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部推荐2-3名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相关部门可推荐1名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各系部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分会组成人员5-9人(外语部、体育部、思政部共同组建公共课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分会)。
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各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分会候选人条件:
(1)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研室主任职称可适当放宽);
(2)对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有深入的研究,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并能积极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各项工作。
请各系部及相关部门按通知要求,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并认真考虑专业发展布局,于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前,将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候选人、教学指导委员会分会组成人员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教务处),同时编发电子文本至jwch@njci.cn.
特此通知。
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