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8〕16号)文件精神,请各系(部)认真学习选拔要求,组织推荐合适人选,并于
特此通知。
附: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8〕16号)(点击浏览下载)。
2、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点击浏览下载)。
3、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点击浏览下载)。
4、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推荐表(点击浏览下载)。
人事处
二○○八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