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等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09浏览次数:2019

各党总支:

根据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交通系统优秀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苏交政[2008]66号)精神,请各系党总支分别在本总支范围内推荐一名优秀教师候选人,其他三个总支分别从本总支范围内推荐一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请学工处会各系党总支在专职辅导员中推荐一名优秀教师候选人。候选人条件除苏交政[2008]66号要求外,一般需要在0607年度考核全为优或一次为优并为0607年度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同志中产生。推荐人选请于710日前报组织宣传部。

特此通知。

组织宣传部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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