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人事部职发[1991]11号文件精神,现我院未申报初聘职称的教职工可报名申请初聘职称。
一、具体要求。
1、获得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者可聘任中级职称。
2、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者可聘任初级职称。
3、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者可聘任初级职称。
以上的本科和专科学历均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文凭,所有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再教育毕业人员不在初聘范围内,需参加下一年度的职称评审。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9月18日—9月26日
地点: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