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加大我院教师对外交流合作的力度,加强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外函〔2008〕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请各系(部)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并对照选拔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相关政策请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2、请各系部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含科研、教研成果)于
3、最终录取的人员须与学院签订服务期协议。
特此通知。
2. (http://www.csc.edu.cn/uploads/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0-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htm)
人事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