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考试工作的通知》(交院教[2007]8号)规定:重修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系部具体实施,统一要求、统一时间”。现就本学期重修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考生范围:在校生、09届毕业实习生。
2、报名时间及安排:
﹝1﹞在校生:①时间:3月9日~ 3月13日。②方法:由各系组织本系学生报名,审核重修考试资格后,于 3月13日中午前报教务处。
﹝2﹞毕业实习生:各系根据返校时间具体安排。
3、考试时间:
﹝1﹞在校生:3月23日~3月31日;课程考试安排计划另行通知。
﹝2﹞毕业实习生:
①专业课:由各系根据返校时间具体安排;
②公共课:05151/152、06113/114/121/122/123/131/141统一安排在5月13日~5月15日;公路系、管理系、信息系、机电系统一安排在5月20日~5月22日;04101/102、07111/112/117/118、建筑系、人文系统一安排在6月3日~6月5日。
4、试卷的印制:由系部提供样卷及印制数量,教务处统一印刷,系部负责保管和发放。请各系部提前5天交付印刷;试卷收发应核对,并做好记录。
5、批改及成绩上报: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2天内将成绩报系部和教务处。
6、注意事项:
①各系部认真组织重修考试申请,通知到每位学生,考试过程中应验明考生身份,并签到;
②各系部要严格试卷审查和管理,认真做好试卷批阅、成绩统计和存档工作;
③认真做好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相关工作;
④上报材料请交打印稿(盖章)和电子稿各一份;
⑤未按时申报,按“不申请重修考试”处理;
⑥如有错过考试者,视其弃权,本学期不再另行安排。
△附件:1《在校生重修考试申请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OO九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