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6浏览次数:1434

各系(部)、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我院200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对象:

1、申报高校教师(含专职科研)、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含副教授、教授、高级实验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的人员,须选择指定篇数的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论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2、申报其它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不需要送审代表作。

二、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数量:

1、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选定 2 篇(部)代表作送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报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2、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选定 3 篇(部)代表作送人事处,由人事处报送省教育厅,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送同行专家鉴定。

三、送专家鉴定代表作要求:

1、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申报的学科,选择最能代表本人在该学科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论著作为代表作送专家鉴定。

2、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著(主编或副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课题研究报告也可作为代表作送专家鉴定,但必须是省里立项并已完成的。上述论文、论著、课题研究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081231

3、凡第二作者的论文以及增刊、内刊、专集、论文集上刊登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刊登在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缔的非法报刊的文章,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4、送同行专家鉴定的材料中,个人专著、课题研究报告用原件,论文及参编章节全部用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封底;申报副高者2篇代表作每篇复印两份,申报正高者3篇代表作每篇复印三份)。并请所在系部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在每一篇复印件封面签字“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加盖部门公章。

5、各申报人员准备好代表作后,填写、打印《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

1)《同行专家鉴定表》填写要求见表格所带填表说明。

2)该表A4纸正反打印,第12两页由个人填写、所在系部审核。其中第2页“二、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论文、论著、教材、科研成果目录”如内容较多,可增加附页。

3)第36中“代表作题目”和6第一行由个人填写。

4)第6页由于要抽出来单独报送,所以要保证第6页在单独页面上打印。

5)申报正高人员一式三份,申报副高人员一式二份。

6)申报“所在学科”请参照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审内的《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6、上述材料准备完成后,各申报人将代表作和《同行专家鉴定表》分别装入材料袋中(申报正高一式三份,申报副高一式二份),2009328下班前送人事处

四、报送代表作材料袋至人事处时,一并交纳职称评审费用:

申报副高:论文鉴定费400元,评审费400元,合计每人800元;申报正高:论文鉴定费600元,评审费400元,合计每人1000元。

七、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评审要求及时间待获得育厅最新精神后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人事处

二ΟΟ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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