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院级教学名师评选暨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7浏览次数:1398

各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9]10号)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交院教[200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09年院级教学名师评选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院级教学名师评选范围及条件参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见附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参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见附2)。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结合部门推荐,各部门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本部门长期从事第一线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作为学校的教学名师申报人选,每部门限报1名;

2、各部门要分别召开关于推荐人选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教学研究成果、研科成果等进行评价;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本届院级教学名师人选。同时,择优确定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三、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1、已评为院级以上教学名师的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高职高专)》(一式八份)(见附3);

2、申报院级教学名师的先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一式八份)(见附4);

3、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职务资格证书,能反映推荐人学术、技术水平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限4篇)以及近五年以来获得省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4、请各部门于410日上午11:00以前将上述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请见校内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点击浏览

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高职高专)》(点击浏览

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点击下载

人事处 、教务处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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