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五一”放假安排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第三条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至28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学院于5月1—4日放假,5月5日正常上班、上课,其中5月4日(星期一)下午课程调至5月6日(星期三)下午。
希各部门认真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各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校园巡视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并预祝广大青年朋友节日愉快!
特此通知。
院办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五一”放假安排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第三条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至28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学院于5月1—4日放假,5月5日正常上班、上课,其中5月4日(星期一)下午课程调至5月6日(星期三)下午。
希各部门认真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各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校园巡视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并预祝广大青年朋友节日愉快!
特此通知。
院办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