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度全省交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7浏览次数:1471

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

根据苏交政[2009]47号文件精神,现举办2009年度全省交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省交通行业拟参加2009年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

二、 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共计3天,62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南京市高新区东大路9号。)

三、 培训内容:

以政治理论和综合交通知识为主。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谐社会建设、廉政教育、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理论知识、公共关系理论、世界前沿科学技术、思维创新理论等课程。

四、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省厅统一支付。食宿由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 其他事项

1、参加今年的高级职称评审的,原则上须报名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省厅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盖章,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条件之一。

2、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好参训准备。

3、为保证培训效果,参训期间不得请假,请各部门及参训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

4、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61下班前到人事处(明德楼405)报名。

人事处

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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