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
根据苏交政[2009]47号文件精神,现举办2009年度全省交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省交通行业拟参加2009年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
二、 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共计3天,6月2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南京市高新区东大路9号。)
三、 培训内容:
以政治理论和综合交通知识为主。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谐社会建设、廉政教育、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理论知识、公共关系理论、世界前沿科学技术、思维创新理论等课程。
四、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省厅统一支付。食宿由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 其他事项
1、参加今年的高级职称评审的,原则上须报名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省厅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盖章,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条件之一。
2、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好参训准备。
3、为保证培训效果,参训期间不得请假,请各部门及参训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
4、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