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02浏览次数:1836

各系(部)、相关人员:

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秋季开始,我省全面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和认定,并由每年的春季认定改为秋季认定,各系(部)要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的申报工作,加强持证上岗的管理力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简介

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 (www.jste.org.cn www.jste.org.cn ),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91101-10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091111 -20日。

三、工作流程

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江苏教师教育网” 教师资格栏目,网址:www.jste.org.cn www.jste.org.cn

请各系(部)及时将此通知告之申请人,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在现场确认时请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具体规范要求请见附件(附后)。联系人:楚楠;联系电话:86115017

人事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材料的规范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a.提供最高学历和师范类本科学历证书(证书上有师范或教育字样);

b.党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有教育厅印鉴;

c.国外学历必须提供我国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d.本科毕业文凭上无师范或教育字样的师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及教育实习成绩单;还须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名单。

4.《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8.免冠半身正面纸质照片3张,要求:小2寸,与电子照片一致,照片下方印有本人身份证号码(注意身份证号码号码印在照片有效部位)电子照片要求根据使用手册:尺寸在20K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文件拓展名只能为JPG

9.提供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拟聘教授副教授(非教师系列的高称)的证明材料,依据苏教办师[2007]31号文,高校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所以,博士也需参加岗前培训;根据苏教师[2008]4号文精神,所有高校教师都必须通过普通话测试。师范生可免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江苏省语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五十周岁以上的老教师可免普通话测试。

11.民办高校的教师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由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在本校连续任教一年以上的人员,可由本校出具鉴定意见;

b.学校颁发的聘书及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12.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还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已聘(拟聘)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审查验证,凡检查没有问题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的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1.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只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

(1) “工作单位”:填写任教高校的全称

(2)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5)“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6)“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7)“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8)“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且必须与电子报盘所选专业一致。

9)“本人简历”: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2.填写申请表的第二页第一栏至“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一栏;填写要求如下: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填写“合格”;

(3)“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除填写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外,写上“合格”,汉语言文学教师须达二级甲等;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高校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6)“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一栏的填写:高校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本校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师范和非师范教育类)进行考察,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加盖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印章及学校的公章;

3.第二页第七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第八栏“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填写认定意见。

4.备注栏可填写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要以学校或学校人事处的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材料整理要求

1、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材料排放顺序:

(1)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一年内教学任务书,出具部门印章;

(4)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提供的学业成绩登记表,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提供的材料(见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5)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须提供的教授、副教授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拟聘教授、副教授须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及其所在高校的拟聘证明

(6)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7)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9)《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区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要求医院有明确的体检结论);

3.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后面放入材料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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