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各用水单位:
接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自来水水费价格自2009年10月1日开始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含居民、学校及社会福利单位)由2.5元/吨调整为2.8元/吨,新价格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特此告知,请相关单位做好准备。
后勤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
各系部、各部门、各用水单位:
接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自来水水费价格自2009年10月1日开始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含居民、学校及社会福利单位)由2.5元/吨调整为2.8元/吨,新价格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特此告知,请相关单位做好准备。
后勤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