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9浏览次数:1840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苏职称〔200915号文件精神,现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转发给你们,请至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审栏下载,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特此通知。

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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