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和谐校园氛围,确保全院教职工度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元旦、春节,现根据省交通厅纪检组、省教育纪工委的有关要求,对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政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意识。
要加强以新时期“廉政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节假日期间不忘学习,不断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鼓励全院师生员工开展健康丰富的娱乐节目,参加积极有益的的公益性活动,大力弘扬廉洁、诚信、节俭的社会风气,以展示我院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严禁铺张浪费,制止一切奢靡享乐行为
全院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就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作发出的通知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元旦、春节期间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创新手段对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号召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按照建设节约型校园的要求,开展各类节约活动,各部门自文到之日起,除学院组织的全院教职工活动,慰问外,不得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宴请吃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保持艰苦奋斗的革命本色,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严禁收受礼金、礼品,不得接收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及其它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业务单位的礼金、礼品;不得借岁末年初之际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不得接受所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一旦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一律先予以停职,再进行处理。
四、切实改进作风,关心群众生活,着力解决涉及困难师生员工的利益问题
各党总支、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教职工谋利益,坚决防止损害教职工利益行为的发生。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帮助教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进一步形成帮扶困难师生的整体合力。要切实安排好教职工和节假日滞留学校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真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师生员工快乐平安过节。
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把做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纪委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