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考试工作的通知》(交院教[2007]8号)规定:补考、重修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系部具体实施,统一要求、统一时间”。现就本学期已结业生重修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考生范围:
(1)期初补考:
(2)已结业生重修考试:已结业,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未获毕业资格者。
2、报名时间及安排:
(1)期初补考:不需要报名;期末作弊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
(2)已结业生重修考试:①时间:3月11日~3月18日(休息日除外)。②方法:由原所在系部组织报名,审核重修考试资格后,于3月19日中午前报教务处。
3、辅导时间和考试时间:
(1)期初补考:不安排辅导;开学第一周周六(3月6日)即开始补考,具体考试时间请详见元月27日以后各系网站。
(2)已结业生重修考试:①辅导时间:3月29日~4月2日。②考试时间:4月5日~4月9日(具体辅导和考试安排3月24日公布)。
4、试卷的印制:
(1)期初补考:2月28日前由系部提供样卷及印制数量,教务处统一印刷,系部负责保管和发放。
(2)已结业生重修考试:由系部提供样卷及印制数量,教务处统一印刷,系部负责保管和发放。请各系部提前5天交付印刷;试卷收发应核对,并做好记录。
5、批改及成绩上报: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2天内将成绩报系部和教务处。
6、注意事项:
①各系部认真做好补考的通知工作,务必告知学生开学第一周周六(3月6日)即开始补考;
②各系部认真组织好已结业生的重修考试申请,通知到每位符合规定的学生;
③各系部要严格试卷审查和管理,认真做好试卷批阅、成绩统计和存档工作;
④认真按要求做好补考的考场安排、监考、巡考和已结业生的辅导安排、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相关工作,辅导及考试过程中应验明考生身份,并签到;
⑤上报材料请交电子稿;
⑥已结业生报名未按时申报者,按“不申请重修考试”处理;
⑦如有错过考试者,视其弃权,本学期不再另行安排。
△ 附件:《已结业生重修考试申请表》(点击浏览)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