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1浏览次数:1108

各系部、现教中心:

教务处现印发《2010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计划》,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投资原则

1、对论证充分、方案科学、效益明显的项目优先考虑;

2、重点支持教学改革,鼓励各系部配合教学实验自制实验装置、实验设备;

3、鼓励各系部自筹部分资金建设实验室,开出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实验项目。

二、 申请经费范围

1、实验教学改革新增开或更新实验项目所需设备费,特别是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所需设备费;

2、扩招、新专业建设所需教学设备费;

三、申请办法

1、各系部的主管领导要对实训(验)中心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并根据申请项目的缓急程度,注明先后次序。

5、请于201033前,将申请表(电子稿和书面稿各一份)交到教务处。

联系电话:86115029 邮箱:jwch@njci.cn

附件:2010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计划》(点击下载

教务处

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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