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现教中心:
教务处现印发《2010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计划》,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投资原则
1、对论证充分、方案科学、效益明显的项目优先考虑;
2、重点支持教学改革,鼓励各系部配合教学实验自制实验装置、实验设备;
3、鼓励各系部自筹部分资金建设实验室,开出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实验项目。
二、 申请经费范围
1、实验教学改革新增开或更新实验项目所需设备费,特别是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所需设备费;
2、扩招、新专业建设所需教学设备费;
三、申请办法
1、各系部的主管领导要对实训(验)中心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并根据申请项目的缓急程度,注明先后次序。
5、请于
联系电话:86115029 邮箱:jwch@njci.cn
附件:《2010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计划》(点击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