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9浏览次数:1284

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1号)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选拨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工作。为做好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选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开展选拨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推荐对象为交通运输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技能岗位人员。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推荐对象为在交通运输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向省厅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各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1个。

三、推荐条件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中推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推荐:(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奖项,并坚持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高技能人才;(2)在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上贡献特别突出或实现重要发明创造的高技能人才;(3)在国际、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技能人才。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从历届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中推荐产生。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从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产出,主要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等。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评选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2)企业生产一线的师傅,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艺高超,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献计献策,总结并提出过合理化建议,被本企业或行业采纳、应用并推广。(3)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一线的教师,至2009年底,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15年,并获得过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教师。认真钻研业务,能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努力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创新,在教学研究、校企合作、技术推广,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人师表,在培养技能人才促进就业方面成绩突出。所教授的班级学生学习表现好、动手能力强、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就业率高,或在省部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得奖励。

四、评选程序和申报材料

具体评选推荐程序和有关申报材料要求,请登录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www.lm.gov.cn)“表彰”栏 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选拨推荐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确保选拨推荐工作顺利实施。

3、各部门把符合要求的推荐候选人及相关申报材料与420前报人事处。

附件:1、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2、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推荐表

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表

4、相关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申报表

(以上附件点击下载

人事处

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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