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暑期“百名教师下企业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3浏览次数:1555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了加强 “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理论、实践技能及教学水平,结合学院示范院校建设项目任务要求及学院实际,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暑期“百名教师下企业实践工程”的实施意见》(交院办[2010]35号)文件精神,拟利用暑假时间组织部分教师到相关企业(行业)及生产单位进行实践。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系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首批参加人数

2010年暑假期间学院将选派100名专业教师(含实验教师)下企业实践。各系部选派人数要求如下:

序号

系部名称

选派人数不少于(人)

1

汽车工程系

15

2

路桥工程系

19

3

运输管理系

15

4

电子信息工程系

18

5

机电工程系

13

6

建筑工程系

13

7

人文艺术系

7

100

注:具体选派人数各系根据经费计划安排,但不低于上表人数。三个教研部也可选派教师参加企业实践。

二、申报时间

2010630之前。

三、申报对象

1.新引进的青年教师。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骨干教师;不具备6个月及以上企业实践经历;或具有一定的企业实践经历,但原实践经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首先教师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系部提出申请(申报表见附件1),各系部按专业、项目进行初审,并根据示范性院校建设、专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教师下企业实践实施计划(包括实践目的、措施、具体安排、过程管理、考核方式、预期成效等),学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复审,经报学院审批后派出教师参加实践。

五、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几点要求

1.各系部教师下企业实践时间尽量集中。

2.各系部结合示范性院校建设要求,尽可能联系紧密型实习实训基地落实教师下企业的实践单位。

3.各系部应加强教师实践过程的质量监控。为了保证教师下企业实践落到实处、效果达到预期要求,系部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参与实践的教师实施全面督促管理,学院相关职能处室对项目进行抽查。督查方式包括电话、信访、下企业实地检查等。督查两次不在岗的,取消下企业实践资格,并通报批评。

4.教师实践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学院声誉,确保实践的质量和效益。

5.各系部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下企业参加实践的教师注意自我保护,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6.实践期满,教师均应上交给所在系部以下实践资料,包括岗位实践技术资料(企业实际使用的)、现场手稿、照片等资料。开展调研活动的,还需上交相关专业调研报告。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还需上交相关协议。教师个人应认真填写实践工作手册(含实践总结),填报《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表》。实践总结和考核表经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7.教师下企业实践结束,学院将组织开展总结交流、检查评比工作,具体详见实施办法。

8.请各系部认真落实教师下企业实践方案,将附件1、附件2及系部教师下企业实践实施计划于630前报人事处(明德楼405室),联系人:楚楠,电话:86115017

附件1、教师下企业实践项目申报与审批表

2、教师下企业实践项目申报与审批汇总表

3、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手册

4、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表

附件下载

人事处 教务处

年六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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