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11-1期初补考和已结业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2浏览次数:1996

各系部: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考试工作的通知》(交院教[2007]8号)规定,现就10-11-1期初补考和已结业生重修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考生范围:

1)期初补考:09-10-2学期在校上课的班级;

2)已结业生重修考试:已结业,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未获毕业资格者。

2、报名时间及安排:

1)期初补考:不需要报名;期末作弊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

2)已结业生重修考试:①时间:98915日(休息日除外)。②方法:由原所在系部组织报名,审核重修考试资格后,于916日中午前报教务处。

3、辅导时间和考试时间:

1)期初补考:不安排辅导;开学第一周周六(94日)即开始补考,具体考试时间请详见715日以后各系网站。

2)已结业生重修考试:①辅导时间:926930日。②考试时间:1081015日(具体辅导和考试安排921日公布)。

4、试卷的印制:

1)期初补考:829日前由系部提供样卷及印制数量,教务处统一印刷,系部负责保管和发放。

2)已结业生重修考试:由系部提供样卷及印制数量,教务处统一印刷,系部负责保管和发放。请各系部提前5天交付印刷;试卷收发应核对,并做好记录。

5、批改及成绩上报: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2天内将成绩报系部和教务处。

6、注意事项:

①各系部认真做好补考的通知工作,务必告知学生开学第一周周六(94日)即开始补考;

②各系部认真组织好已结业生的重修考试申请,通知到每位符合规定的学生;

③各系部要严格试卷审查和管理,认真做好试卷批阅、成绩统计和存档工作;

④认真按要求做好补考的考场安排、监考、巡考和已结业生的辅导安排、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相关工作,辅导及考试过程中应验明考生身份,并签到;

⑤上报材料请交电子稿;

⑥已结业生报名未按时申报者,按“不申请重修考试”处理;

⑦如有错过考试者,视其弃权,本学期不再另行安排。

附:

1、《10-11-1期初补考时间、场次安排》(已发各系部邮箱,请按要求填充)

2、《已结业生重修考试申请表》(点击下载

OO年七月二日

版权所有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编:211188
备案号苏ICP备10205236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