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省房改办要求,结合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工住房
补贴办法(试行)》交院办〔2010〕22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对1998 年
一、申请人员范围
根据最新房改政策,1998 年
1、已办理过住房补贴申报的人员;
2、个人享受公房面积已达标的人员
具体面积标准为:
1)行政系列:
厅局级干部
科级干部
2)职称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人员
二、提交材料
教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退休证复印件(退休职工)。
2、工龄职务证明,认定职级为
3、已购公房产权证证号页、内容页、附记页原件(已购公房已上市售出的可用经监证的售房协议书代替原产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租住公房租赁证内容页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申领人为单身、未婚、丧偶的经人事处出具证明。1995年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原件,1995年后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5、
6、《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登记表》(下称表四),请各部门到后勤管理处网页上“综合管理”目录里下载“表四”,并通知到职工本人,填写一式两份。
7、其他相关材料。
三、相关说明
1、材料提交时间:申请人于2010年11月11前将材料送交后勤管理处综合管理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126室,电话:86115047);
2、表四填写说明:
1)填写须按要求用蓝或黑色水笔如实填写。
2) “认定职级”一栏是
3)“配偶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不得空白,请如实填写配偶在其工作单位有无享受公有住房及住房补贴,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配偶去世、下岗、无业的,应分别由原工作单位、档案关系管理单位、街道在表四签署“配偶单位审核意见”。
3、2006年已递交过住房补贴申请材料的教职工,不需要再写申请,如缺材料的,需将材料补齐。
4、在外借用人员由人事处负责通知其本人在截止日期前递交材料。
学院住房补贴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