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工勤技能岗位培训班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454号)文件要求,为促进退役士兵更好地适应地方单位工作,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结合退役士兵岗位技术等级复核认定和继续教育的要求,决定对近年来安置到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近年来接收安置及技术等级需要复核认定的退役士兵。
二、培训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实务,专业理论,技能实践与操作测试,职业道德。
三、培训时间
2010年11月,时间7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江苏镇江交通技师学院(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27号)
五、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
请相关人员于
联系人:汪奕 联系电话:86115017
附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人员回执(点击下载)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