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工勤技能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2浏览次数:829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工勤技能岗位培训班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454号)文件要求,为促进退役士兵更好地适应地方单位工作,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结合退役士兵岗位技术等级复核认定和继续教育的要求,决定对近年来安置到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近年来接收安置及技术等级需要复核认定的退役士兵。

二、培训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实务,专业理论,技能实践与操作测试,职业道德。

三、培训时间

201011月,时间7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江苏镇江交通技师学院(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27号)

五、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

请相关人员于1014日前将参加培训班的回执交人事处。

联系人:汪奕 联系电话:86115017

附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人员回执(点击下载)

人事处

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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