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接待日第十六周安排

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490

根据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本学期第16周由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应海宁同志接待师生来访。
时间:12月16日(周四)下午1:30—4:00
地点:明德楼409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应海宁同志: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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