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现教中心:
现将2011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对实训(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的系(部)将在建设经费上给予适当倾斜;
2、对论证充分、方案科学、效益明显的项目优先考虑;
3、重点支持教学改革,鼓励各系(部)配合教学实验自制实验装置、实验设备;
4、鼓励各系(部)自筹部分资金建设实训(验)室,开出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实验项目。
二、申报范围
1、实践教学示范性实训(验)室建设需要配套的仪器设备项目;
2、进行教学改革,新增开或更新实验项目所需设备,特别是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所需设备项目;
3、专业扩招、新专业建设所需教学设备项目;
4、需要对教学实训(验)室进行改建、扩建和条件改善所需建设项目;
5、新增教学实验或更新教学用实验台、桌、椅、文件柜等家具用品;
三、申请办法
2、各系(部)、现教中心的主管领导要对实训(验)中心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并根据申请项目的缓急程度,注明先后次序。
3、请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表交到教务处(明德楼312),电子文件发至lmj@njci.cn。联系电话:86115884。
附件:2011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计划(点击下载)
教 务 处
二Ο一Ο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