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对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决定于5月16日至8月26日进行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意义
资产清查工作作为学院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查清学院资产存量家底,摸清学院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总结资产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解决资产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学院资产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为学院资产管理采集准确的信息和数据,为办学科学决策和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资产清查对象与范围
1、清查对象:各部门管理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等。
2、清查范围:2010年12月31日以前入帐的各类固定资产。
三、清查内容:
1、账目、实物、资产卡的实际数量及对应情况;
2、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制度及使用记录情况;
4、资产出借情况。
四、清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5月16日—6月17日)
学院后勤管理处将各单位的资产明细帐(纸质及电子档)下发到各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各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清查,具体要求如下: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仔细核对本部门的资产,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固定资产信息数据发生变化的,资产管理人员要及时到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修改。账目清理期间,原则上冻结仪器设备流动。已借出设备应有借出手续。
自查结果要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登记表:
1、对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要登记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有物无帐登记表”上;
2、对有帐无物的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查明原因,并按要求登记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有帐无物登记表”上;
3、对于损坏和丢失的仪器设备,要求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统计表”;
4、以上表格一式三份,经系(部门)负责人签字,上报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待这次清查结束后按程序进行处置;
5、做好清查情况汇总,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自查情况汇总表”。
请各单位于6月17日前把自查情况汇总表及明细表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学院资产管理部门。
(二)复查阶段(6月20日—7月1日)
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若干个检查小组对使用单位,以账查物、以物查账的方式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包括:各部门的资产帐、卡、物是否相符;资产状态是否与提交情况一致;是否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责任是否落实;资产管理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实际情况;同时听取各部门对学院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清查结果及学院建议对帐目进行校准,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软件管理数据(7月4日—8月26日),同时根据学院资产帐目清单统一下发资产标签,明确标识在该资产主体上。
(四)各部门根据本次清查最终数据建立本部门资产台帐。
希望各部门领导对资产清查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组织本部门进行自查,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指导和协调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帐实核查;负责收回本部门“公物私用”的资产;负责向学院资产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及清查结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 张蕾、刘佳
联系电话:86115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