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接待日第十六周安排

发布时间:2011-06-07浏览次数:720

 
   根据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本学期第16周由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应海宁同志接待师生来访。
  时间:6月9日(周四)下午2:00—4:00
  地点:明德楼409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应海宁同志: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物资采购工作,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一一年六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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