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争性选拔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2浏览次数:1203

 

 

根据《南京交院竞争性选拔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的通知》规定,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公示(见校园办公网“校内通知”)后,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
一、民主推荐
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为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学院党委对第一轮推荐情况进行研究,按规定比例,拟确定5名初步人选。
二、适岗能力测评
对所确定的5名人选就所报名职位进行适岗能力测评,主要是竞职演讲和答辩。竞职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情况简介、竞聘理由及优势、对岗位的认识、工作思路与打算等,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由全体院领导、相关部门(系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现场投票推荐。院党委对测评和推荐情况进行研究,按规定比例,确定3名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干部选拔考察组赴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对确定的考察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由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推荐2名预备人选,报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党委组织宣传部   
O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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