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9浏览次数:1315

各系(部)、各处(室):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是新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基础,是评估专家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的重要依据。现将2010—2011学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落实系部、职能部门二级信息采集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体制。要在认真总结前几年数据采集平台运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准确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
2.在采集过程中务必准确理解各数据项的含义,做到对采集的各项数据理解一致、填报口径一致。要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各项数据,严格按照统计数据的实质和要求来填报各项数据。
3.今年我省高职院校状态数据采集和上报一律采用我省自行研发的、教育部推荐的江苏专业版(TJS-V2.11b),新版的部分数据项目和选项内容与去年相比有所变更,请注意必须按新版本的填报说明进行采集和填报。
4.数据采集平台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内,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时间段的相关数据。如确有变动,须在平台内表11中进行补充说明。
5.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10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
二、具体安排
              201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

  

完成时间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9月26日
服务器安装、江苏专业版(TJS-V2.11b)数据采集软件安装调试
信息技术中心
9月26日
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准备会议
院办
9月27日
部门、专业、班级、课程、校内人员、校外人员、基本信息提交
院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各系部
9月27日
基础数据信息审核
院办、评建办
9月28日
数据采集工作布置会
评建领导小组
9月28日
网络版数据采集角色权限配置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
9月28日
前期准备数据批量维护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
9月29日
数据采集平台填写培训会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
10月10日
全院所有教职工、校外兼职教师、校外兼课教师首次网上填报数据
全院各部门
10月11日
数据导出、部门审核
评建办、相关责任部门
10月12日
评建办审核、反馈
评建办
10月13日
网上填报数据第一次修改、完善
全院各部门
10月14日
数据汇总导出、第二次审核
评建办、相关责任部门
10月15日
网上填报数据第二次修改、完善
全院各部门
10月16日
数据导出、汇总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
10月20日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审核汇总完善后的平台数据,分项分析报告负责人撰写分项数据分析报告
评建办、评估分项目负责人
10月22日
汇总分项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学院201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评建办
10月23日
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数据平台分析报告
评建办
10月25日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向教育厅报送数据。
评建办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全院各部门负责通知到部门每个教职工,务必在10月10日前完成网上数据填报。
2.所有校外兼职教师、兼课教师由相关系部负责填写。
3.院内专任教师不管是否有课,都要填写表6.1.1和表6.1.3。
4.校外兼职教师不管是否有课,都要填写表6.3.1和表6.3.3。
5.学院非专任教师中有课的、有教师职称的、有教师资格证的都要填写表6.2.1和表6.2.3。
6.校外兼课教师按教学任务填写。
7.表9.7全院各部门按部门获奖情况统计填写。
8.表7.5、表8.1、表8.3、表8.6、表9.3管理部门填写系部以外、学院层面的情况。
 
 
 
 
院长办公室           
一一年九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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