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是新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基础,是评估专家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的重要依据。现将2010—2011学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落实系部、职能部门二级信息采集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体制。要在认真总结前几年数据采集平台运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准确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
2.在采集过程中务必准确理解各数据项的含义,做到对采集的各项数据理解一致、填报口径一致。要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各项数据,严格按照统计数据的实质和要求来填报各项数据。
3.今年我省高职院校状态数据采集和上报一律采用我省自行研发的、教育部推荐的江苏专业版(TJS-V2.11b),新版的部分数据项目和选项内容与去年相比有所变更,请注意必须按新版本的填报说明进行采集和填报。
4.数据采集平台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内,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时间段的相关数据。如确有变动,须在平台内表11中进行补充说明。
5.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10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
二、具体安排
201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
| 完成时间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 9月26日 | 服务器安装、江苏专业版(TJS-V2.11b)数据采集软件安装调试 | 信息技术中心 |
| 9月26日 | 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准备会议 | 院办 |
| 9月27日 | 部门、专业、班级、课程、校内人员、校外人员、基本信息提交 | 院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各系部 |
| 9月27日 | 基础数据信息审核 | 院办、评建办 |
| 9月28日 | 数据采集工作布置会 | 评建领导小组 |
| 9月28日 | 网络版数据采集角色权限配置 |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 |
| 9月28日 | 前期准备数据批量维护 |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 |
| 9月29日 | 数据采集平台填写培训会 |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 |
| 10月10日 | 全院所有教职工、校外兼职教师、校外兼课教师首次网上填报数据 | 全院各部门 |
| 10月11日 | 数据导出、部门审核 | 评建办、相关责任部门 |
| 10月12日 | 评建办审核、反馈 | 评建办 |
| 10月13日 | 网上填报数据第一次修改、完善 | 全院各部门 |
| 10月14日 | 数据汇总导出、第二次审核 | 评建办、相关责任部门 |
| 10月15日 | 网上填报数据第二次修改、完善 | 全院各部门 |
| 10月16日 | 数据导出、汇总 |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 |
| 10月20日 |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审核汇总完善后的平台数据,分项分析报告负责人撰写分项数据分析报告 | 评建办、评估分项目负责人 |
| 10月22日 | 汇总分项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学院201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 评建办 |
| 10月23日 | 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数据平台分析报告 | 评建办 |
| 10月25日 |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向教育厅报送数据。 | 评建办 |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全院各部门负责通知到部门每个教职工,务必在10月10日前完成网上数据填报。
2.所有校外兼职教师、兼课教师由相关系部负责填写。
3.院内专任教师不管是否有课,都要填写表6.1.1和表6.1.3。
4.校外兼职教师不管是否有课,都要填写表6.3.1和表6.3.3。
5.学院非专任教师中有课的、有教师职称的、有教师资格证的都要填写表6.2.1和表6.2.3。
6.校外兼课教师按教学任务填写。
7.表9.7全院各部门按部门获奖情况统计填写。
8.表7.5、表8.1、表8.3、表8.6、表9.3管理部门填写系部以外、学院层面的情况。
附件:数据采集相关材料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