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副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31浏览次数:1766

 

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副职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建筑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1名。
二、选拔范围
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全院在职教职工。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交院党[2010]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担任中层干部副职;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副科级任职经历(截止20111231)。
2、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作风民主,清正廉洁。
3、热爱党务和学生管理工作,有党务和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工作思路清晰,视野开阔,履职和创新意识强,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意识。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61231以后出生)。
四、选拔程序
1、根据干部竞争性选拔有关规定,在全院范围内发布通告,公布选拔职位、选拔范围、资格条件等。
2、组织报名:各系部各部门组织动员,鼓励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踊跃报名。可组织集中报名(须征得本人同意),也可个人报名。在201215前向党委组织宣传部提交报名表1份(可在党委组宣部网站公告栏下载)并附电子文件。
3、党委组宣部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公示后,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
(1)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为学院领导、各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建工系领导班子成员,党群部门中层干部,各系学工办(团总支)负责人等。学院党委对第一轮推荐情况进行研究,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下轮选拔的人选。
(2)面试答辩:院党委组织79人的面试答辩组,竞职者每人演讲8分钟,答辩5分钟左右。演讲主要内容:(1)个人简介;(2)竞聘理由;(3)工作思路;重点是“工作思路”。院党委对测评和推荐情况进行研究,按规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组织考察:党委组织干部考察组赴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对确定的考察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由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推荐2名预备人选,报党委研究。
(4)院党委研究:召开院党委会,对推荐的预备人选进行讨论和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5)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6)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六、组织领导
此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党委组宣部负责实施。
联系电话:86115808,电子邮箱:dwzxb@njci.cn
七、纪律要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追究办法(试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规定。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将取消与此次竞争性选拔资格并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中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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