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现教中心:
现将2012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对实训(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的系(部)将在建设经费上给予适当倾斜;
2、重点支持教学改革,鼓励各系(部)配合教学实训自制实训装置、实训设备;
3、对论证充分、方案科学、效益明显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范围
1、示范性实训(验)室建设需要配套的仪器设备;
2、进行教学改革、新增或更新实训项目所需设备,特别是职业性、生产性实训项目所需设备;
3、专业扩招、新专业建设所需教学设备;
4、需要对实训(验)室进行改建、扩建和条件改善所需建设项目;
5、新增或更新教学实训用实验台、桌、椅、文件柜等家具用品。
三、申请办法
1、填写《2012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计划》;
2、各系(部)、现教中心的主管领导要对实训(验)中心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并根据申请项目的缓急程度,注明先后次序。
3、请于
附件:2012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计划(点击下载)
教 务 处
二Ο一二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