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1浏览次数:1593

各系部: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我院人才培养水平,现将学院2012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各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工作表现积极,无各类教学事故教师参加培训。必须坚持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安排、与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紧密结合的原则。
        (二)暑期下企业教师一般为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骨干教师;不具备5个月及以上企业实践经历;或具有一定的企业实践经历,但原实践经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
        (三)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各系应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结合教师本人的工作职责和研究方向,合理安排教师的培训项目。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由本人填写《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附件1),各单位填写《教师培训申请汇总表》(附件2)。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确定参培项目,组织参加培训。
        (二)暑期下企业实践。系部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安排教师下企业或教师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系部提出申请(申报表见附件3),各系部按专业、项目进行初审,学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复审,经报学院审批后派出教师参加实践。
        三、培训的几点要求
        1.培训项目必须是由教育管理部门主持的项目,并附上相关培训通知文件。
        2.各系可以安排部分教师参加行业、企业的举办的技术培训。
        3.各系部教师下企业实践时间尽量集中。 
        4.各系部应加强教师实践过程的质量监控。为了保证教师下企业实践落到实处,系部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参与实践的教师实施全面督促管理,学院相关职能处室对项目进行抽查。督查两次不在岗的,取消下企业实践资格,并通报批评。
        5.教师实践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学院声誉,确保实践的质量和效益。
        6.各系部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下企业参加实践的教师注意自我保护,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7.实践期满,教师需上交给所在系部以下材料:岗位实践技术资料(企业实际使用的)、现场手稿、照片等资料;开展调研活动的,上交相关专业调研报告;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上交相关协议。教师个人应认真填写实践工作手册(含实践总结),填报《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实践总结和考核表经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8.教师下企业实践结束,学院将组织开展总结交流、检查评比工作,具体详见实施办法。
请各系部认真落实培训方案,将附件1、2、3、4及系部教师下企业实践实施计划于6月28前报明德楼405室,同时发送电子稿到njjyrsc@njci.cn。联系人:楚楠、张大伟  电话:86115017,86115755
  
 附件:
1.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
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申请汇总表
3.教师下企业实践项目申报与审批表
4.教师下企业实践项目申报与审批汇总表
5.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手册
6.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表

                                 人事处、教务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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