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选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1浏览次数:1345

 

各系(部)、有关人员:

入选2008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于201112月底结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办[2011]4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入选2008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重点对照《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个人工作计划。对基本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个人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的培养对象,经省教育厅审核,由省教育厅颁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培养对象,将暂缓参加有关人才培养工程的推荐选拔。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1、培养对象对照《2008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目标责任书》,对本人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需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于910日下班前将表格和材料纸质版送交人事处(弘毅楼313),并将电子版发至njjyrsc@njci..cn。联系人:楚楠,联系电话:86115017

 

附件:
  1-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表
  2-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表

    (附件下载)

                          

 

                                     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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