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宁区公租房申请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2浏览次数:3051

全体教职工:
        根据江宁区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关于对江宁区公租房需求情况统计汇总的通知》(大学管办字 [2013] 2号)要求,为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工作,现就相关申请条件与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宁区公租房分别位于老城区大市口和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大市口公租房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168套。出口加工区公租房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1800套,其中41.82m2的750套;54.79m2的300套;57.13m2的150套;58.63m2的150套;60.48m2的450套。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于2013年竣工交付。
        二、安置对象
        江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有四类人群,分别是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其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
        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3)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之下(目前标准是15m2)。
        2、大专以上学历,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五年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及父母在本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的新就业人员。
        3、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区劳动关系稳定,有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4、各大园区、大专院校等单位引进的人才、经区组织、人事等部门确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由本人填写附表1,于2013年3月14日(周四)前书面交至后勤管理处综合科(弘毅楼237室)。
        本次申报为摸底调查,请各位教职工认真负责填写表格内容,并对相关内容签字确认,逾期将不予补报,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孙兴伟
        联系电话:86115047

申报公租房需求人员情况调查表

 


后勤管理处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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