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考试工作的通知》(交院教[2007]8号)规定:重修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系部具体实施,统一要求、统一时间”。现就本学期11、12级在校生和13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考生范围:11、12级在校生;13届毕业返校生。
2、报名时间及安排:
(1)11、12级在校生重修:①时间:3月25日——3月28日;②方法:由学生所在系部组织报名,审核重修考试资格后,于3月29日上午报教务处。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
(2)13届毕业返校生重修:各系根据返校时间具体安排,提前5个工作日、以班级为单位将名单报教务处。
3、考试时间:
(1)11、12级在校生重修:4月8日——4月18日
(2)13届毕业返校生重修:
①专业课:由各系根据返校时间具体安排(须报教务处);
②公共课:
Ⅰ、汽车工程系、路桥工程系、运输管理系和人文艺术系统一安排在5月12日~5月15日;Ⅱ、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和建筑工程系统一安排在5月29日~6月7日。
4、试卷的印制:由系部提供样卷及印制数量,教务处统一印刷,系部负责保管和发放。请各系部提前5天交付印刷;试卷收发应核对,并做好记录。
5、批改及成绩上报: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2天内将成绩报系部和教务处。
6、注意事项:
①各系部认真组织重修考试申请,通知到每位学生,考试过程中应验明考生身份,并签到;
②各系部要严格试卷审查和管理,认真做好试卷批阅、成绩统计和存档工作;
③认真做好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相关工作;
④报送材料请交电子稿(11、12级在校生和13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申请汇总表必须按时交送);
⑤未按时申报,按“不申请重修考试”处理;
⑥如有错过考试者,视其弃权,本学期不再另行安排。
附件:
1、《11、12级在校生重修考试申请表》
2、《13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申请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