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经2013年4月1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院长办公室
2013年04月08日
《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师生校内交通安全,现对《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1、明德楼、齐贤楼、宏博楼、致远楼、明志楼、修远楼、广宇楼周边区域(含人工湖东西两侧道路)为教学区。教学区内禁止非实训车辆驶入(进入明志楼前停车场的车辆除外)。确需进入教学区域的车辆、施工机械,请联系各楼宇门卫或监控中心(86115110)。
2、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在学生晨跑和上下学高峰期间禁止在主干道上行驶。
3、校园主干道交通禁行时间段为(工作日):上午:6:30-8:00 中午:11:30-12:10 下午:13:00-13:30(冬季) 13:30-14:00(夏季)。
4、禁行时段,生活区至教学办公区的往来车辆请绕行。
5、校园内未设置停车场的地方(路段)禁止停车。
6、本补充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