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明单位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江苏省文明单位的基本标准和主要条件是:综合效益显著增强、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单位管理科学有效、单位文化特色鲜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本单位经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符合标准、条件,拟向有关部门申报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根据《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和省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特作公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省教育厅社政处、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10013
电子信箱:jsswmb@sina.com,监督电话:(025)83392601转6429
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编:210024 电子邮箱:szc1511@163.com,联系电话:025-83335363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