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5浏览次数:1271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高等教育教材建设工作,推进我省高等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的基础上,于今年起启动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院系教师积极申报。学校将根据院系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7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4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
        此次我校申报限额为3部教材。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3)1式1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4)1式8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8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4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5)1式1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6)1式8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8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4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系部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统一报至教务处弘毅楼212室,逾期不再受理。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jx86115826@163.com。申报工作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86115755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3〕4号)
        2.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3.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修订)
        4.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修订)
        5.“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新编)
        6.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新编)
        7. 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教务处
2013年4月24日

版权所有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编:211188
备案号苏ICP备10205236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