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教师系列正高二三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4浏览次数:2566

各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省属高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就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二三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 新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原则上要按照省统一规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推荐。高等职业院校新晋升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应为在学校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中作出突出贡献,学校公认的专业带头人。
        2.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选学院按不超过现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进行推荐(四舍五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推荐人选学院按不超过现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进行推荐(四舍五入)。
        3. 已晋升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对照高校教师系列正高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符合申报条件者可以申报。
        二、学院申报及推荐程序
        1. 个人申报。分别对照“江苏省高校教授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正高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位申请表》和准备相关作证材料,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11:30前交学院人事处。
        2.材料审核。分别对照“江苏省高校教授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正高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学院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人员报学院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
        3.学院组织评审推荐。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4. 公示。
        5. 学院将申报人员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位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 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超过6篇、部)和省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佐证材料请装订成册。
        特此通知。

附件:
        1. 江苏省高校教授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2.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正高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3.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位申请表


2013年5月14日
 

版权所有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编:211188
备案号苏ICP备10205236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