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3〕9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将启动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此次我校可推荐申报4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推荐数为1项。请各院(系)、部推荐1-2项进行申报,届时从中进行遴选推荐。
二、申报条件。省级教改立项课题原则上在校级教改课题中择优建设。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各类课题不能重复申报。凡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高等教育教改课题,没有鉴定结题或省教育厅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高职院校可放宽到中级职称,主持人不超过2人,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申报的课题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具体选题参照《201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四、申报2013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须报送以下材料: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一式5份)(见附件3);
2.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3.《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x86115826@163.com;
4.报送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13年6月10日前送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8611755,地点:弘毅楼212室。
五、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学校拟上报2013年省级高等教育教改课题。
六、201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改课题的结题工作。2011年我校共有5项省级高等教育教改课题,请课题负责人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鉴定结题办法》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于2013年底前做好课题项目的鉴定结题工作。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3〕9号)
2. 《201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3.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4.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13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