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今年秋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省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高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 时间安排
1.9月10日至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9月25日前,申报人员完成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3.9月26日至30日,网报现场确认;
三、工作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部门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精神,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院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2. 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材料一经集中上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也不再补报,均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3.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3),并于9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
4. 根据苏教规〔2012〕3号文件规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免修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2013年报名参加高校岗前培训人员,若提出免修上述两门课程,需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经批准后,方可免考相关课程。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16日前由报人事处。
5.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3),并于9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楠
联系电话:86115017
电子邮箱:njjyrsc@njci.cn
附件:1.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2. 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填写要求
3. 2013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4.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人事处
201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