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201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原则
《高基报表》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各项项目申报和财政经费的拨付。报表填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填报部门及任务安排
见附件1(2013年《高基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填报要求
(一)《高基报表》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2013年<高基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二)统计时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13年9月1日(学生数统计时点为9月30日)。
(三)各部门所填报内容务必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对两年度主要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的,须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
(四)各部门请自行下载本部门负责填报的表格(附件3)。
四、上报资料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请于10月22日前将统计报表电子版发至429459898@qq.com,同时将纸质报表送交弘毅楼304室,纸质报表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二)各有关部门须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便核查。
报表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周本红,联系电话:86115911。
附件1:2013年《高基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3年《高基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3:2013年《高基报表》空白表格(上院办网页下载)
院长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