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5浏览次数:911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省级机关工考办定于今年10月至11月组织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为2014年度符合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和符合岗位技能技术等级升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各类工勤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只有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才能参加技师、高级技师选拔和等级工岗位升级。
        2、符合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的,拟于10月底进行培训;符合等级工岗位升级条件的,拟于11月中上旬进行培训。
        3、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审批表》,并于10月29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弘毅楼313室)。
        联系人:楚楠  电话:86115017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审批表


人事处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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