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和要求
年度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各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科研处批准后报省教育厅。
二、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2011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办理结项。同时对2010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并提交成果复印件。《终结报告书》纸质稿一式三份、成果复印件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对审核未通过暂不能办理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科研处批准后报省教育厅。
凡2008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项请登陆教育厅网站“行政公文”栏查询(网址:www.ec.js.edu.cn)。
联系地址:弘毅楼319室
联系电话:86115046
联系人: 刘 方
E-mail:kcc@njci.cn
附件在科研处网站自行下载
科研处
2013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