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接待日第十七周安排

发布时间:2013-12-23浏览次数:837

根据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本学期第17周由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应海宁同志接待师生来访。
时间:2013年12月26日(周四)下午2:00—4:00
        地点:弘毅楼405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应海宁同志:主持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图书和信息化建设。分管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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