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2014年1月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做好厅管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领导干部2014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学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应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报送方式
本人亲笔填写报告表后,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务必于2014年2月21日上午11:30前送交党委组织部(填写报表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由组织部统一向上级报送。
三、有关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2月19日上午10点前派专人到弘毅楼412室领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联系人:朱芸 联系电话:86115808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