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8浏览次数:93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2014年1月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做好厅管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领导干部2014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学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应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报送方式
        本人亲笔填写报告表后,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务必于2014年2月21日上午11:30前送交党委组织部(填写报表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由组织部统一向上级报送。
        三、有关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2月19日上午10点前派专人到弘毅楼412室领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联系人:朱芸             联系电话:86115808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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