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0浏览次数:1295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职称工作部署,现将2014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口径
        1、关于评审范围
      (1)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以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会计、卫生等)高、中级职务评审。
        2、关于评审条件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
其他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会计、卫生等),参照2013年评审条件。
        3、关于申报岗位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4、关于同级转评
        (1)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同级转评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本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须同级转评成与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现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关于基础理论课程考试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提供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证明。
        6、关于教学科研成果审核
        各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课题等成果的审核,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成果一律不得上报。
        二、关于申请表的填写
        1、请拟晋升或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对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要求,下载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见附件),并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2、要求各部门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相关负责人做好本部门成员申报人所填信息的预审工作。并请于3月17日前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此表作为申报参加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未填写者不得参加评审)及《2014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此表由部门负责职称评审的工作人员填写)报学院人事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本发送至njjyrsc@njci.cn),有关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所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请到校园网首页-管理机构-职能部门-人事处-人事动态栏目内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个人填写)
                    2、2014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部门汇总)
                    3、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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