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4]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首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从事交通运输类专业(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教学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每校每届限推1名。
二、申报条件
“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主要面向从事专业课教学的教师,培养优秀学生有突出贡献,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领域和行业中享有盛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的人选须具有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学年(2011-2014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240学时/学年。
2.非现任校级领导(含院校长助理)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
3.已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省级教学名师奖的不参与评选。
其具体条件详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
三、其他要求
1.请部门根据申报条件推荐人选。
2.请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至njjyrsc@njci.cn。
3.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4、微课制作要求
人事处 教务处
201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