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7浏览次数:859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的通知要求,为抓好省级机关事业 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为2015年度符合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和符合岗位技能技术等级升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符合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的各类工勤人员。
        2、2015年度符合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拟在12月中旬进行;2015年度符合初、中、高级工岗位升级条件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拟在12月下旬进行。
        3凡是2015年度符合岗位升级和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否则不能参加岗位升级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选拔。
        4、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审批表》,并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弘毅楼313室)。
        联系人:楚楠  电话:86115017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审批表》


人事处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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